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鲁政发〔2011〕1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加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快国有经济发展步伐,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时期,国有企业发展环境面临复杂深刻的变化,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国际经济科技竞争更趋激烈,国际贸易环境进一步趋紧;国内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面临诸多制约因素;我省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增多。国有经济的发展水平事关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实现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我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需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问题还比较突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任务仍然艰巨。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切实解决制约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