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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机场净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17日-10月30日)

  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处置机制,巩固和深化机场净空安全整治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各要充分认识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应调整充实净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机构,确保本辖区净空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要运用各种形式,做好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各社区、学校持续地开展净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及辖区有关镇(街道)要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要把净空安全管理纳入110联动处置机制,以提高处置能力。净空保护区内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巡查、举报和奖惩制度,要把净空安全纳入年终安全考核内容。

  附件:1.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晋江机场净空安全管理的通告

  2.机场净空安全常识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晋江机场净空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确保泉州晋江机场飞行安全,市政府重申禁止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市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区域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大型礼炮、烟花、焰火、信号弹、风筝以及其它飘浮物,违者将依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共同保护机场净空环境,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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