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10〕173号)
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41 号)精神,现将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 小时30 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心市区窗口服务单位按原定试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