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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泉政办〔201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泉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奋力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提升公开服务,全面夯实公开基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提供优质服务。

  一、聚焦重点,依法有序深化和扩大公开范围

  (一)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按照今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向社会公开预算的主体、范围和要求。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年度收支情况。

  (二)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主动公开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公开年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公开项目名称、类别、投资金额和效益预测等信息,探索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依法及时公开各类规划,做好专项规划公开工作。

  (三)探索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遵循“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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