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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7.市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28.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铁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落实责任,“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落实”的原则,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绿化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审定汇总后付诸实施。要严格考评,各级政府每年应向上级政府和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各责任部门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和市绿化委员会。市政府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强督查,市人大将对各相关建设责任部门和县乡政府实施“四绿”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城区绿化,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开辟街头小绿地、小游园,临街单位要实施拆墙透绿,提倡种植多排行道树,多种乡土珍贵树种,建设城市林荫景观道,逐步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校园绿化,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见缝插绿,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开发区绿化,应同步完成绿化规划,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尽可能保留原生植被,园区道路两侧要有足够的绿化空间;入园企业也要按照用地规划要求,退红线,留绿地,搞好厂区绿化。乡村绿化,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为载体,引导农民利用“四旁两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道路绿化,凡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构建绿色长廊。“两沿一环”绿化,加强封山育林,保护原生植被,补植套种珍贵树种和季相植物,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沿江、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季相明显的森林生态景观功能的绿色屏障。水土流失治理,在已划定水土流失区域的林地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加紧造林绿化,加强封山育林,严禁任何采矿项目的审批,禁止一切放牧、砍伐等一切农事、林事活动。

  (三)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创新义务植树履责机制,引导和鼓励全市干部群众参加植树、认种认养、捐资助绿、购买碳汇、以资代劳等,探索建立多形式绿化新机制。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并辅以苗木补助措施,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大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引导企业、个人、其它经济组织参与县乡道的道路绿化,引导农民在城郊建绿化苗木基地、乡村森林公园。同时,财政部门要落实绿化苗木补助资金。创新采伐利用政策,对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林木,经当地林业部门核准,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在保证不影响道路两侧整体绿化的前提下,允许合理、有序地间伐部分树木。农民个人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上营造的林木,允许继承和转让。

  (四)强化保障,提升质量。规划保障,“四绿工程”建设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切实提高植树造林成效。苗木保障,市、县林业、园林部门要按照建设需要,抓好苗木基地建设,组织好绿化大苗、壮苗、名贵苗的生产供应,严把苗木质量关,保障“四绿”工程建设的用苗需要。技术保障,市、县林业、园林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准备关、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鼓励多种带土球的绿化大苗、多种容器苗、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确保做到“种一片,活一片,绿一片”,提高植树造林成效。

  (五)依法兴绿,巩固成果。严格执法,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对“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旧城区绿地率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落实管护,要按照“谁造谁管,合造共管”的原则,明确每块绿化地管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把管养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造一片、养一片、成一片。农户田间屋旁、山区丘陵的个人造林、联户造林,实行谁种谁有,由农户自己管养;城市、村镇、园区的造林绿化,由当地政府和单位负责管养;道路沿线造林绿化,由主管单位负责管养;矿区造林恢复植被,实行谁开矿谁造林谁管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属于公益事业,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加强保护,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名木古树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

  (六)强化宣传,合力推进。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让森林进入城镇,让绿化覆盖村庄,这将有利于优化全市的生态环境,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拓展林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四绿”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每年3月作为义务植树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纪念活动,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高潮。

  附件1
  2010-2012年三明市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县市区

2010年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2011年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2012年园林绿化考核指标

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公顷)

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公顷)

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公顷)

人均公园面积 (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地率(%)

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公顷)

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公顷)

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公顷)

人均公园面积 (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地率(%)

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公顷)

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公顷)

新增公园绿地面积   (公顷)

人均公园面积 (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地率(%)

合 计

402

350

66

 

 

 

438

388

86

 

 

 

87.5

75

15.1

 

 

 

三明市

115

100

12

10.2

42.0

36.6

117

105

14

10.5

42.1

38.0

23.2

20.5

2.6

11.1

42.2

36.8

永安市

80

72

8

10.3

44.6

40.8

83

73

10

10.6

44.7

40.9

16.3

14.5

1.8

11.1

44.7

41.0

明溪县

25

22

5

 

 

 

29

27

7

 

 

 

6

5

1.2

 

 

 

清流县

25

22

5

 

 

 

29

27

7

 

 

 

6

5

1.2

 

 

 

宁化县

20

16

4

 

 

 

25

20

6

 

 

 

5

4

1

 

 

 

大田县

24

20

5

 

 

 

26

21

7

 

 

 

5

4

1.2

 

 

 

尤溪县

24

20

5

 

 

 

26

21

7

 

 

 

5

4

1.2

 

 

 

沙 县

14

12

5

 

 

 

16

13

6

 

 

 

3

3

1

 

 

 

将乐县

25

22

6

 

 

 

29

27

7

 

 

 

6

5

1.3

 

 

 

泰宁县

25

22

6

 

 

 

29

27

8

 

 

 

6

5

1.4

 

 

 

建宁县

25

22

5

 

 

 

29

27

7

 

 

 

6

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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