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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哈尔滨市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方案

  为快速推进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按照“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围绕2011年城建重点工程工作部署,按照统一计划安排、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资金运作的要求,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和工程资金保障项目统筹推进、互为支撑的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坚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格局,调整完善推进征收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明确相关主体权责任务,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措施,充分调动区、街(乡)、社区(村委会)三级积极性,实行绩效考核跟踪监督,高效快速推进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用地、工程资金保障用地和安置用地按计划交付使用。

  二、工作原则

  (一)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城建重点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并负责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计划安排和组织验收,相关区政府负责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沟通,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快速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三)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按照“项目、资源、资金、资产、平台”五位一体的城市建设运作模式,工程建设项目与工程资金保障项目应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同期验收,回迁安置任务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确保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民生优先,和谐稳定。坚持文明征收、和谐征收,依法补偿、合理补贴,广泛宣传征收政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征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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