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菜篮子”产品风险应对,确保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
强化“菜篮子”信息体系建设,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并适当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积极做好蔬菜生产、市场交易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应急机制,维持市场价格合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稳步推进设施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
三、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市(区)长负责制
市将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农委、农工办、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质监局、药监局、环保局、国土局、卫生局、城管局、水利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市(区)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 “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例会,及时掌握“菜篮子”工程建设动态,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导。要强化“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将“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重点产品自给率、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市(区)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力度
各地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整合现有能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土地出让金收入,支持“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药肥、新材料引进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蔬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检测,技术培训和产销衔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