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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泰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省政府关于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有一定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我市企业诚实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的力度。

  一是由文广新局牵头,公安、工商、质监、国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由经信委牵头,文广新局、商务局配合,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根据“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三是由质监部门牵头,经信委配合,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四是由农委负责,继续深化农资打假行动,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小麦、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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