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日常工作情况、载体建设情况、监督情况等5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3)
三、考核方式
采取全面考核和分片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全面考核;对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片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最终得分同时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依据。
四、考核步骤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对照考核表,迅速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结合自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考核的市级部门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考核的市级部门名单
市监察局、市农办、市档案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外办、市法制办、市民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级机关管理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宗教局、市地震局、市林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残联、盐城银监局、人行盐城中心支行、盐城国税局、盐城地税局、盐城工商局、盐城质监局、盐城烟草局、盐城海关、盐城检验检疫局、盐城气象局、盐城盐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