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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质量控制。项目建设质量是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质量达不到要求,将直接影响目标管理整个目标体系的实现。在三年目标管理行动中,要积极运用“跨越工程”中探索的高效农业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规模化开发、集约化开发、产业化开发和科技化开发,注重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充分调动各项目乡镇、企业等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要着力推行农业综合开发精细化管理,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一是要科学规划。按照全市高效农业发展要求,科学布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努力做到目标管理的三年目标与“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有机衔接。二是要坚持立项标准。把农业综合开发立项要求与全市高效农业发展和沿海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以项目的实施推动农业园区、高效农业基地、设施农业发展。要严格执行立项项目的最低规模控制标准,着力开展新旧项目区的整合,以增量项目激活存量项目,推进规模开发。要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对机耕路、桥梁等主要工程要提高标准,符合机械化作业和农民现代生活的要求。三是要严格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全面推行规范化的项目工程招投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具有规定资质、富有工程施工经验、管理规范的项目建设单位,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要强化对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的管理,确保应监尽监,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四是强化竣工审计和项目验收。全面推行“先审计后验收”,对没有经过审计和审计发现问题后没有整改到位的项目,市级不进行验收。要着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权威性。要改变条线验收的做法,实行综合验收,同时明确项目验收组的责任,提高验收的质量。五是着力提高项目建设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技术优势,在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加强对项目区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项目建设科技水平。六是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市、县(市、区)项目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帮助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困难,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当年工程、当年竣工、当年见效,努力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四)目标考核。要强化目标管理的考核,以考核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考核要以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为依据,不仅考核进度及完成情况,更要考核项目建设质量和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三年要进行目标管理的总体考核,同时每年度还要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要进行适当的处罚。
  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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