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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制订的《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实施意见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效益,为全市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决定从2011年至2013年,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载体,通过目标设定、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全面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效益,更加有效地推进全市高效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体系
  三年目标管理行动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结束。
  目标体系包括五个方面。
  (一)总体工作目标:发挥农业开发优势,推进高效农业发展。
  (二)争取投资目标:争取财政投资1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8亿元。
  (三)项目建设目标:1实施土地治理109.4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4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9万亩、黄河故道土地治理14.4万亩、滩涂垦区配套18万亩);2实施产业化项目183个(扶持龙头企业139个(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4个(次));3围垦沿海滩涂40.5万亩;4建设万亩江苏沿海现代农业示范园。
  (四)质量控制目标: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部建成优质工程,项目评比全省领先。
  (五)绩效控制目标:项目区比非项目区粮食亩产增长10%,经济效益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所在县平均数10%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目标分解。要对全市“三年目标管理行动”目标体系中的各项目标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进行科学分解。在时间上分解,对三年目标进行分年度分解,编制年度工作目标。在同一年度中,要编制项目建设进程控制表;在空间上分解,要把三年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局和各类开发项目。具体的目标分解详见《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三年目标管理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责任落实。对经过细化分解的目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表,把细化的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的项目区和市局各业务处室。市、县(市、区)项目管理部门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单位和个人的项目建设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合同要求,合理调配资源,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管护,努力使项目工程长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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