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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5.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密度。要认真落实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卫生清理,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认真组织落实春秋季集中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各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以灭鼠为重点的卫生集中消杀活动。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加强技术指导,全面做好巩固“除四害先进城市”成果各项工作。
  6.落实属地负责措施,加强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所属社区、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细化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检查、考核措施,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巩固成果、迎接复审氛围。在城市出入口处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在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性宣传牌(栏),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专门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平台,刊登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等广告和健康教育内容。
  8.全面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三、任务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和各部门职责,对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了明确分工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3)。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总结交流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准备情况,部署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下旬)。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与各区、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书。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以区、部门为单位,严格对照标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并进行动员部署。在城市醒目位置制作“国家卫生城市”标识,在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栏,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复审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迎检工作氛围。
  (三)自查整改迎接省级复审阶段(4-5月份)。组织标准培训,全面熟悉、掌握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三项专项整治、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及城乡环境卫生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八项重点工作开展。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台帐,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审要求。市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开展模拟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阶段(6-11月份)。针对省级复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巩固省级复审成果。适时组织模拟检查,做好接受全国爱卫会暗访和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复审。
  (五)总结表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阶段(12月份)。总结经验,表彰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完善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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