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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面预算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面预算工作的通知
(珠国资〔2010〕397号)


各市管企业:
  根据《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市管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企业范围
  1、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2、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3、珠海九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珠海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7、珠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8、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9、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13、珠海航展公司
  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确定下属子公司的合并范围,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均需单独编制和报送全面预算报告。
  二、2011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一)2011年度的全面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二)认真分析市场形势,防范经营风险。近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部分企业承担了市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成本压力持续增加,资金普遍趋紧,营运风险加大。各企业要认真分析和预测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充分估计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各种不利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影响,提高前瞻性和预见力,兼顾规模、效益、质量与风险的平衡,科学预测和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强化预算管控。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评价与奖惩约束,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引导与控制作用,努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继续深化全面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作用,加强资金和投融资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2011年全面预算管理的重点是对成本费用、净利润、资金和投融资、以及对外捐赠进行细化管理。各企业要尽力压缩成本费用的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开源节支,努力拓展盈利空间。严格控制不符合主业方向的投融资预算,控制投资风险。审慎安排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加强高风险业务预算执行的及时跟踪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的指导意见》(珠国资[2010]265号)要求,对外捐赠应遵行预算管理、核准备案、量力而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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