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届“山洽会”新签申报项目
新签项目应为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以内所达成的各类项目,其中上台签约项目应为1亿元以上。申报签约合同金额超过亿元的项目,请同时附加项目简要文字说明(约100个字)。申报的实业型新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并且是低污染低排放的项目。
凡未正式立项的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的项目,与省外签的项目,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之间或与省直分团之间互签的项目,不得申报和进入汇总统计,不算成果。
属于新签项目应统一填报《第六届“山洽会”项目申报表》(附件二)
3、用于推介和交流洽谈项目
各单位要组织好按行业投资和投资领域编印的《合作项目简介》(附件三)。
(二)本次我市分团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请各区(功能区)、各市直职能部门组织一批企业家参会,并填写《第六届“山洽会”参会报名表》(附件4)。
(三)会前交流洽谈活动。根据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将组织有关企业到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开展考察交流和项目对接活动,请各区(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参与(活动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四)资料准备。为做好“山洽会”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宣传报道,以及项目推介和布展等方面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第五届“山洽会”以来合作成果的统计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数字、图文资料。
(五)有关筹备会议。为落实做好第六届“山洽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第六届“山洽会”开幕前,我局将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筹备工作协调和汇报会议,及组织参会预备会议等项会议(会议具体事项由筹委会秘书处另文通知)。
(六)有关资料报送要求
1、《第五届“山洽会”项目进展检查表》请于2010年9月17日前,通过网上填报或按附件一填报后报送我局。网上填报方式,各单位直接登录广东省经贸洽谈会项目申报和履约跟踪系统(网址:http://jmw.ecbest.com),进入该系统进行履约项目的填报。网上填报的同时,抄报我局一份备案。
2、《第六届“山洽会”签约项目申报表》,各单位务必在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3、《第六届“山洽会”参展参会报名表》,请于2010年9月17日前,报送我局。
4、《合作项目简介》和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合作成果资料,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