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10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宣传力度
各市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切实组织做好这项工作。要宣传普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意义和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加快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后备人才队伍,努力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
二、培训与报名
各市管企业要统筹安排,做好考前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请于6月17日17:00前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有关要求交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