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加大扶贫和移民工作力度。制定未来10年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办法,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提高扶贫标准,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定新一轮扶贫工作重点县,加强老区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实施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完成扶贫移民搬迁安置5万人,落实“雨露计划”培训3,3万人。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严格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政策,确保移民和谐稳定。加大贫困地区和移民安置区主导产业扶持力度,加强科技扶贫,促进扶贫和移民工作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新一轮定点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和移民事业发展。
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4.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强化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标准,拓宽征地安置责任,加快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各类金融机构要自觉履行支持“三农”的责任和义务,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加快做实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鼓励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农村金融业务。引导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文明信用农户创建向信用联组、信用社区深入拓展,探索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和融资推介活动。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和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奶牛、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推进柑橘、育肥猪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农机具保险等其他政策性保险。
26.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工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在完成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把农垦、粮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确保体制改革一步到位,内部机制逐步完善。要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行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行属地管理。切实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年内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