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确保围堰安全度汛。基本建成山口岩水利枢纽、伦潭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做好白梅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廖坊灌区二期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做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力争鄱阳湖水利枢纽获得国家审批立项。
4.切实加强农田灌溉“润田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新建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一步提高农田防汛抗旱排涝标准。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支持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着力提升建设水平,提升水利保灌顺排能力。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 8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62万亩。
5.着力抓好重点堤防应急防渗处理。进一步加大河湖圩堤的加固力度,特别是对洪水考验暴露出来的泡泉、散浸险情严重的堤段,力争完成应急防渗处理工程。对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景德镇市城市防洪工程等尚未全面完成除险加固的重点圩堤进行除险加固,完成堤段的防洪封闭圈建设。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等主要农产晶生产
6.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认真贯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加大财政贴息政策力度,继续探索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及担保等办法,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格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生猪、奶业、油料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积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认真执行国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粮食生产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指标,对面积稳中有增、总产明显增加的产粮大县给予总量补助和增量奖励,对总产增幅较大的非主产县给予奖励。
7.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实施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狠抓水稻“单改双”,提高复种指数。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大整县、整乡推进力度,主攻水稻单产,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积极发展种粮大户,扶持粮食规模化种植。充分利用冬闲田、坡地荒地等,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适度发展豆类、玉米等旱粮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