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资阳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
就业促进法》和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协调解决全市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特对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实施《
就业促进法》,牵头制定全方位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县(市、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人员分流的政策措施;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面向基层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年度就业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宣传就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