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资府办函〔201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实施意见
(2010年11月)
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农村公路里程9006公里(其中: 县道1206公里、乡道1862公里、村道5938公里)。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也给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为此,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现就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大部分地方属丘陵地区,地形条件复杂,弯多、坡陡,临崖路段里程长,农村道路状况复杂。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现有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公路路况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在打造“平安交通”和构建“和谐交通”的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全方位提升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不仅要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提高公路的技术状况和使用质量,美化、绿化公路环境,更要完善一系列农村公路安全配套设施,真正做到修成一条路,带动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
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的目标
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临崖路段、急弯、陡坡处、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地段的安保设施、警示标志等交通安保设施建设,对已完的村级通畅道路错车道按要求全面完善,努力为农村公路交通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
三、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实施的原则
农村公路点多面广,要依据规划并结合现实情况,遵循“安全、经济、环保、有效”的基本原则,针对整治路段中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在安保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实施路段判定原则
将公路技术指标与交通事故情况紧密结合,通过分析影响行车安全和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坚持“经济上可能、技术上可行、方案上有效”的原则,判定公路安保设施实施路段。对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可能实施路段主要有急弯路段(单个急弯、连续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以上路段未达到如下指标之一的,且2km范围内3年内发生过1起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或500m范围内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死亡事故的路段,作为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路段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