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参与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二)市外事办:负责本系统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参与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三)市公安局:负责加强自然人出入境管理,并依法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单位、企业和自然人非法组织、招收外派劳务人员,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以外派劳务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未经查验《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为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出境证照的;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照的;参与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务外派中介机构的清理,对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对没有取得外派资质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从事外派劳务或境外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进行处理或处罚。参与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未经批准或无照经营开展对外劳务业务;以旅游、留学、研修、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外派劳务业务;虚假违法违规发布外派劳务信息、广告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参与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六)市国安局:负责境外经援项目安全等。
(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对全市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外派劳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在有外派定单时,必须在市商务局进行备案,经市商务局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后,再报省商务厅进行备案,对于违规企业作出相应处理。
(二)对我市3个“省级外派劳务基地(含专业基地)”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按照《
四川省对外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派劳务业务涉及违规经营和相关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基地县,取消其“省级外派劳务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