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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侨情和侨资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侨情和侨资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我市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积极依托侨务资源优势及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性的开展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使我市对外交流合作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国际知名度大幅度提高,有效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侨情资源,进一步挖掘侨务资源,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侨情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侨情,包括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总人数和分布情况等;分析我市的侨情特点,包括华侨华人比例、新老华侨华人比例、职业状况、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经济地位、侨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求、侨情发展趋势等;建立健全全市侨情数据库,对侨情资料实施动态化管理。

  二、普查范围
  此次普查以户为单位。普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常住人口中的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广元籍在外的华人华侨(包括新华侨);我市辖区内的侨资侨属企事业。

  三、普查内容
  (一)归国华侨身份确认登记;
  (二)侨眷身份确认登记;
  (三)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眷属情况登记;
  (四)侨资企业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侨务资源是我市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的宝贵财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周密部署,组织得力队伍,提供必要保障,切实摸清底数,为依靠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打基础。

  (二)精心组织。各县区和开发区负责本辖区的普查工作,市级各部门、驻广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各级外事侨务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三)分段实施。本次普查分段进行,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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