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8〕1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大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编纂工作力度的通知》(发改办西部〔2010〕267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编纂《灾后重建志》既是全面展示我市灾后重建的辉煌成就,对我市两年多来的灾后重建工作的一个总结,更是对全国人民无私援助灾区建设的一种汇报;既是灾后重建精神千秋永载的史册,也是我们在今后的灾难面前可借鉴的经验,更是向世界人民宣传中华儿女不屈性格和创新精神的最翔实的史料。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志编工作重要性,认真扎实地做好志编工作,力争把本地区灾后重建的历程和典型事例尽可能多的入选国家《灾后重建志》。
二、明确任务,把握进度
编纂工作具体由各级发改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为参编单位。各级发改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强指导,做好协调;各承编单位要强化责任,把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其它成员单位要按照编委会的部署,围绕编纂工作总体目标,认真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编纂任务。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地纳入国家规划的极重灾县的灾后重建入志重点项目(不少于10个)的筛选和资料长编条目及概述的汇总、审核及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在本地的入志重点项目资料长编条目及概述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后,开始入志重点项目的资料长编及初稿撰写工作,并于2011年2月中旬前完成。
第三个阶段,2011年2月下旬-5月上旬完成国家和省发布置的《灾后重建志》相关的其他入志资料的收集和长编、初稿撰写工作。
各地要根据三阶段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编纂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