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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


  三、成片果树补偿标准

序号

      规格

补偿标准

(元/亩)

 

种类

未结果

已结果

备 注

试果期

盛产期

衰老期

1

柚、柑、桔

2800

4500

7000

3000

1、表中葡萄、弥猴桃、草莓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40株/亩,其他果树设定的栽植密度为8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酌情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

2、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树混栽的,以栽植最多的一类计算补偿。

3、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果树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

2

桃、李、梨、梅、枣、枇杷、石榴

2500

4000

6000

2800

3

板栗

2800

4800

7200

3200

4

葡萄、弥猴桃、

草莓

2800

4800

6600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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