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修正系数为0.9,武冈市、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邵阳县修正系数为0.85。
二、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种类
| 补偿费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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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
| 1800
|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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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土
| 1200
| 1、长年(3年以上)未耕种的不给予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3、多种作物套种的,仍按旱土青苗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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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田(塘)
| 4000
| 1、未耕种的不给青苗费补偿。
2、作物已收割的补偿50%。
3、兼养鱼类的不再另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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荸荠田
|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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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或
山塘
| 1800
| 1、未养鱼、干涸、废弃的水塘、山塘不给予青苗费补偿。
2、兼养鱼的水库按水塘的50%补偿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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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田
| 育苗期
| 初果期
| 盛果期
| 衰老期
| 说明:指征地告知书颁布前1年已耕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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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7000
| 110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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