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7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甘肃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省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关于印发〈西北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方案〉的函》(国土督西函〔2010〕8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为按期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目的在于通过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梳理重大土地违法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和主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为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进行预警,督促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将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本次行动由市州及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一)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以自查清理本行政区域内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为基础,重点排查这一时段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摸清底数。清理排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地核查,并据实填报有关报表,确保有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整改查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分清类别和性质,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违法情节轻微和能自行纠正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纠正后不再予以立案或免予处罚;对应立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予以立案,并依法处理到位。要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现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将需要问责的问题尽量解决在整改查处阶段。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0年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逐宗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督察意见整改到位,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