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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巴中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巴中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2010年度巴中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0年度巴中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以下简称“动态更新”)既是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需要,也是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结合巴中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动态调整、重点调查、总体核算”为基本原则,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调查统计2010年度全市污染源数据,为核定我市“十二五”总量减排基数提供基础数据。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主要对全市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类对象分别开展调查。工业污染源的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污染源调查范围为城市和镇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其它服务业以及独立燃烧设施和辖区内所有的机动车。农业污染源调查范围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等所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调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要以“十二五”规划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着力解决的环境保护的重点、热点问题为重点,调查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12项;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6项;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类别。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1号令)分类填报产生、利用、处置、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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