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0〕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拟制的《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0〕91号)精神,为推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又要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学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创新,营造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净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肃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法协作,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