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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和建立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内业测评阶段。以土地定级为基础,设立地价监测点,对地价监测点进行评估,测算城镇地价水平和地价指数。撰写《巴中市中心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报告》和编制《巴中市中心城区地价监测点分布图》。结合动态监测成果,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测算,撰写《巴中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评估报告》和编制《巴中市中心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四)组织听证和成果的修改完善。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巴中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和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意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和听证会的反馈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五)成果验收阶段。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土地估价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审验收小组,对巴中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和地价动态监测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公布成果。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执行。

  四、主要成果

  (一)文字部分:编制《巴中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评估报告》、《巴中市中心城区地价动态监测样点报告》;

  (二)图件部分:编制《巴中市中心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巴中市中心城区地价监测样点分布图》;

  (三)计算机成果:提供文字报告、数据、图件的光盘资料。

  五、经费保障

  本次基准地价调整需由具有基准地价评估资质的专业队伍严格按规定独立完成,专业性强、工作面宽量大,其工作经费在土地出让收入中专项安排,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报市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更新工作,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的需要。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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