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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中医药院校教育。辽宁中医药大学要以建设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加大中医药教育体系的改革力度,打造行业领先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增强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其他医学院校的作用,鼓励其立足自身优势,探索、实践中西医结合教学途径及模式。
  (二)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做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基础上,开展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遴选培养100名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含中药、民族医)和5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为依托,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专门人才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在全省构建一支年龄结构完善、专业配置合理、学术梯队健全的富有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的中医药高端人才队伍。
  (三)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健全培训网络,建成一批国家级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做好国家级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和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建成20个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各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行中医经典、临床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等中医药教育必修项目。开展中医药人员毕业后教育,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着力培养为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中医服务的适用型人才。实施中医专业成人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开展县以下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六、支持中药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
  (一)加快道地药材和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加强我省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创建优质药材品牌,全面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重视和支持中药材深加工,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发掘整理名老中医、民族医等民间验方,针对重大疑难疾病处方进行筛选和安全性评价研究,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明显、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中药制剂产品。
  (二)加强现代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加大中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以国家辽宁(本溪)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产业集聚步伐,提升产业竞争力,形成规范种植、饮片加工、提取物生产、新药研制和相关保健产品开发齐头并进的中药产业链。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的设立与发展,鼓励中医名方以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实现产业化。吸引国内外中医技术成果到辽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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