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工程质量报告制度。总结工程质量报告制度试点经验,推动市县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状况年度统计分析,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有计划的改进质量管理举措。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立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预备金制度,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防范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开展住宅工程相关主体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信誉等级认定,考核认定结果与各方利益挂钩,促进住宅工程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推动绿色施工。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积极防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将“绿色施工”与“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引导企业规范现场管理、推进施工技术进步,做到现场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长效管理。
突出重大民生工程现场监管。积极推行分类监督。重点监管住宅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铁等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通过监督巡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水平。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危险源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和实施监管,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严密部署安全生产措施。指导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事故预防工作,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认真排查隐患和加强事故源管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建筑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机械安装检测管理和进场登记备案制度。探索施工实时监测和工程远程监控,建设专家分析系统,接收并及时分析处理施工现场信息,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的信息化管理。开展质量检测综合管理体系研究,建立质量检测监测制度,探索质量第三方强制检测模式。
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管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分类堆放管理。全面落实原材料进场各环节质量责任,严格材料进场检测管理,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