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各类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管理、实施及验收评估工作。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进行绩效评估。组织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等项目申报以及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立项工作。
4、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科学合理地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继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制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实施管理规定》,指导各示范区完善扶持政策及推进机制,已确定的示范区年内完成申报面积50%以上的建设任务。新建4~5个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同时鼓励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完成20项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在公共建筑中推行65%节能设计标准,10%的公共建筑要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建筑面积达到220万平方米。
5、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全省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调查,摸清全省既有建筑现状,制定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意见,指导地方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70万平方米。
6、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新增2~3个示范城市、示范县。组织开展高层、小高层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产品研发,制定推广政策,促进高层、小高层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MW,地(水)源热泵应用面积120万平方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量的统计工作。
7、加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部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示范省验收,包括省级数据中心、3个市级数据中心以及200栋分项计量项目建设,实现数据上传。出台《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管理规定》。新增2个省辖市纳入监管体系建设范围,新增70栋分项计量项目。制定《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高等院校节约型校园及其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支持5个高校建设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制定政策,加强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能耗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发挥能耗监测平台作用,出台建筑能耗定额方法,分类制订能耗定额。建立实时动态监测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编制能耗分析报告,为业主单位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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