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做好“西气东输”南通支线、宝丰支线等沿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争取与上游管线同步投入运行。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0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20万户。
6、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城市内涝片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督促指导各地编制(修编)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突出抓好城市内涝频发区的治理工作。
7、推进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500万平方米。
二、提高城市供水供气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安全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1、突出做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修订完善《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试行)》,部署开展城市供水安全达标考核工作。根据我省城市供水安全形势及特点,组织开展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的供水安全督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安全保障措施。部署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供水系统的水源污染风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继续推进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和深度处理。加强供水检测能力建设,全省县以上供水企业全面建成等级水质检测化验室。
2、继续抓好燃气市场管理和安全管理。根据《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配合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视察活动,推进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清除工作,强化燃气经营市场管理。
3、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加大对城市桥梁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快城市危桥改造,对问题突出的城市组织开展督查。按照《江苏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4、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城市供水供气、市政养护、市容环卫等四个行业开展主题活动,全面实施供水、燃气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公开和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5、进一步提高全省城市供水水质,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建设,完成自来水深度处理建设和改造规模90万立方米/日。会同卫生部门开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情况检查;继续做好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定期完成城市供水水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