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新增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广府函〔2010〕207号)
市级各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精神,经清理核实,决定从即日起,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项、新增3项、调整1项。请有关部门做好取消、新增和调整审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运行监管。
附件:市级部门取消新增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市级部门取消新增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部门
| 取消项目
| 调整项目
| 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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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建设局
| 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定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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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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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变更事项(不包括公司为上市进行的变更)审批(下放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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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下放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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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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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音像制品经营许可”改为“音像制品零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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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下放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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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
|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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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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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下放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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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 商品展销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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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就原有项目“停车场(含临时)审批”而言属部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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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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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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