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支持以川东北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巴中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重点的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和运行,鼓励建立特色农产品、食品、建材、农资产品、节能减排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平台;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加大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的重点培养和引进力度。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质量兴市的目标、任务,加大资金、设备的投入和队伍建设,保障质量兴市活动顺利进行,推进我市质量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开发和扶持,注重综合协调和适当倾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全力支持企业实施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经委部门要抓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广企业争创名优的经验,推动“名牌战略”深入开展。
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质量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质量兴市”活动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加大对质量监督抽查、品牌培育和奖励、标准化园区建设、质量人才培养等质量管理活动资金的支持力度。
科技部门要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为目标,大力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积极支持自主核心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扶持高新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助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强化质量监管,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从源头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名牌产品,起草市级品牌的评定办法,建立品牌培育激励机制。
农业部门要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成果,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等项目的建设,加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和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