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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五)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围绕“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的目标,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惠民帮扶、办税业务、金融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服务、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中介服务事项,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服务事项也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和国土资源的“招拍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行,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对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企业技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发改、工商、经贸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并联审批信息通报、协调办理和督办问责工作机制。大胆探索并联审批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行联合办公、集中会审、定期督办、限时办结,为灾后重建项目、工业园区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继续开展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

  (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七公开”方案和其它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都应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逐步将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通用业务软件延伸到乡镇,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网站群,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八)加强招投标电子化建设。在继续做好网上招标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有效规范招投标活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行网上独立评标、远程异地评标。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遏制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研究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九)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权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审批权力规范、廉洁、安全。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243号令),对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问责。完善政务服务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部门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有效投诉率等主要效能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认真解决机构、编制、场地、人员、经费等具体问题。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职能。针对窗口的特殊性,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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