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团赴西安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团赴西安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80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西洽会”)将于2011年4月6日至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届时,省政府领导将率浙江省代表团参会,并举办“陕西·浙江周”活动。为配合省第十五届“西洽会”活动,进一步深化区域大合作,积极为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经研究,定于4月6日在西安举办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地点及规模

  时间:2011年4月6日上午9:30至12:00。

  地点: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

  规模:全省30家左右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引才方式

  本次洽谈会主要面向陕西省高校和社会各界,招聘各类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后、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愿来我省创新创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才方式采取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引才和引智相结合,除正式调动录用外,还可采取业余兼职、项目合作、借用委派等引才方式。各地可根据当地大型项目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等需要,积极推出招聘岗位,招揽各类人才。参加活动的企业要充分利用本次活动的机会,着重推出吸引高技能人才的招聘岗位。

  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招聘博士后有关事宜,由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组织形式及招聘办法

  (一)由省经合办、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浙江招聘团。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筛选2-3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二)招聘活动采取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和各招聘单位自行到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招聘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浙江人才网将于3月26日-4月5日进行为期十天的信息发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