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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调整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核准内容的请示》(崇发改报〔2010〕176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渣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是我委于2010年9月3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渣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工业〔2010〕821号)核准的项目。鉴于目前该项目设备装置和运营投资较原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水平年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项目拟对技术和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同意项目变更部分核准内容。

  二、变更后建设规模仍为年产漂白蔗渣9.5万吨。变更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制浆车间、碱回收车间、抄浆车间、浆板车间、轻质碳酸钙车间、室外管网,以及辅助生产工程、公用工程和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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