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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检查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督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检查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督查的通知
(桂建管〔2011〕2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我区2011年度建筑市场监管,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11年3月21日起开展第一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检查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贺州市、梧州市、玉林市、桂林市、河池市、柳州市、崇左市、防城港市、钦州市。

  每个市抽查1~2个县。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情况;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的监管情况;

  ⒉ 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信息报送及根据《关于学习两个文件的通知》(桂建质安监字〔2011〕3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的情况。

  (二)参建企业履职情况。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的情况。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三、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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