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桂林灵川县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桂林灵川县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
(桂建管[2011]2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桂林灵川县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临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三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现经复查,上述4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合格,符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意恢复上述4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