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杭政干〔2011〕4号)
市政府决定:
李玲任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张耕之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