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函〔201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安排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泸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现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现就我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以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和《泸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0〕36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依法监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