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发[201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创建生态市、全面筹备绿色青奥的关键之年。为了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的通知》(宁政发〔2010〕161号)要求,特制定2011年目标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工业企业脱硫与脱硝项目为抓手,夯实“十二五”大气污染减排工作基础;以关停搬迁污染企业为手段,有力治理区域大气污染;以综合防控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提升城市清洁程度;以发展绿色交通为关键,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确保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一)完成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二氧化硫削减2.59%,氮氧化物削减3.18%;

  (二)完成燕子矶地区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整治;

  (三)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市降尘年均值下降10%,创建“绿色工地”100个;

  (四)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供应国Ⅳ标准成品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万辆;

  (五)确保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空气环境污染事件;

  (六)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

  1、实施脱硫工程建设。完成扬子石化公司、南京第二热电厂和南钢等企业脱硫工程,确保上半年形成减排能力;开工建设并基本完成梅山钢铁公司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企业)

  2、实施脱硝工程建设。完成大唐南京电厂、化工园热电厂脱硝工程,确保年内形成减排能力;6月底前,启动实施华能南京电厂等4家重点企业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企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