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环保工作生态建设工作和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淮政发〔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的方针,加大污染物减排、生态建设工作力度,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全市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盱眙县人民政府等13个环保工作先进单位、金湖县人民政府等14个生态建设先进单位、洪泽县人民政府等8个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淮安市环保工作生态建设工作和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环保工作先进单位(13个)
盱眙县人民政府
淮阴区人民政府
清河区人民政府
金湖县人民政府
清浦区人民政府
涟水县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商务局
市城管局
二、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4个)
金湖县人民政府
淮阴区人民政府
盱眙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