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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七)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主要依托淮阴师范学院加大培养力度,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农村定向培养。试行市级免费幼儿师范生试点和男幼儿教师试点;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市教育部门负责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园长上岗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名园长、名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培养,开展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取得高一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前对全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各县(区)、乡镇财政应大幅度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鼓励幼儿教师参加进修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研究制订学前教育职称评审办法。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
  (十八)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按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七、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十九)配齐配好保教设施设备各地要按国家幼儿园建设规范建好幼儿园,并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学前教育规律、保教活动需求配齐配好各类保教设施。建立保教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幼儿园保教设备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卫生环保。完善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做到安全操作、防患未然。
  (二十)努力提高保教质量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防止“小学化”、“保姆化”倾向。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创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园所文化。各地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保教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十一)推进幼托机构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倡导科学的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的早教知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办幼托班。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早教中心每年开展4次以上免费指导活动,农村0-3岁家长受指导率达50%以上,城区0-3岁家长受指导率达75%以上,省优质园亲子班正常开班。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指导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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