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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各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巩固去年迎国卫暗访的成果,作好随时迎接国家、省爱卫办监督、抽查的准备,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不回潮并有新的提高。坚持日常监管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在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上不断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并且要有新的发展,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努力建设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四)大力开展“卫生城镇乡村建设行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修订后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四川省推荐城市(县城、乡镇)标准”(以下简称推荐〈县城、乡镇〉),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制定创建规则,创建一批推荐县城、乡镇和四川省卫生村。合江县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三年见成效”的总体部署,今年作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2年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古蔺县要严格按照创建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确保在2013年建成推荐县城。泸县要在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叙永县要积极争创推荐县城。今年,我市要力争创建推荐乡镇7个(每个区县1个)、新建四川省卫生村70个(每个区县10个)。通过各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的创建,树立农村卫生的典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龙马潭区石洞镇、古蔺县双沙镇要在巩固推荐乡镇成果的基础上作好2013年创建为国家卫生镇的规划,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五)高标准、严要求,巩固卫生先进单位成果。对已建成的各级各类卫生先进集体,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和市文明办“文明单位”评比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指导,防止回潮滑坡。

  三、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六)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将农村改厕项目与相关项目有机结合与捆绑实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区县爱卫办要牵头抓好农村改厕项目培训、技术指导、每月督导和配合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改厕项目,并根据省市爱卫办的要求启动并作好2011年改厕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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