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泸州市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把爱国卫生工作四大任务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有机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以科学组织管理为龙头,以建设精品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顺利完成国家改厕项目任务,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水平,以“美环境、保健康、促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卫生城镇乡村建设行动”,以“讲卫生、树新风、展风采”为主题,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素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强力推进“两个加快”,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献礼。
一、抓好结合,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顺利完成2011年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城市农贸市场“三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3.3%,全面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3.3%以上。
(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专项行动和“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做好“进村社”工作,加大卫生乡镇、村的创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城市容貌治理、乡镇整洁、村庄清洁工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搞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
二、创新方法,大力开展卫生创建与巩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