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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负责新兴产业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政策落实、监测分析、督查考核等。
  2.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定位、总体布局和发展导向,排出一批产业集群、产业链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引领产业集聚化、特色化发展。各地区要结合各自的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找准新兴产业培育方向,明确定位,科学布局,走园区化、基地化发展道路。
  3.加强协调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落实各项政策,全力推行“101%服务”,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加强监测考核。建立健全新兴产业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和评价制度,研究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产业发展信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制订、分解新兴产业发展目标,并将其纳入各地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新兴产业发展成绩突出和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调动全社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扶持。全市工业、科技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科研开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等。
  2.加大金融扶持。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加强与省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合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建淮安市新兴产业风险投资公司,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自主创新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项目优先提供贷款担保。
  3.加大要素扶持。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市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点供”土地指标。在水、电、气等方面优先保障新兴产业。加强市场培育,研究促进新兴产业产品开拓本地市场的扶持政策。
  (三)强化人才保障
  1.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实施“百名创新英才”引进计划和“千名技术人才”培育计划。每年引进或柔性流动来淮工作的高层创新人才达到100人。依托我市高教园区,鼓励我市高等院校面向新兴产业领域优化专业设置,逐步形成“定制式”人才培养机制,每年培养新兴产业的各类人才达到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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