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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文秘、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公文管理、信访、保密、应急、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等;负责局机关内部总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社会公益事务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出访团组初审、会审工作,审批、办理有关经贸往来的外国人入境签证手续;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商务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及归口管理的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出国(境)人员政审;商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拟订全市商务工作目标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总、编制商务系统各类统计报表;承担商务系统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调研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商务运行情况和招商引资推进的综合性文稿;编辑出版商务内刊。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研究起草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促进我市商务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推进贸、银、信合作体系建设,承担与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的相关工作,牵头或参与协调商务与财政、税务、金融、外管、价格等部门的相关财经业务工作;管理商务局归口的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负责商务局部门预决算编报及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商务局内部及所属单位的审计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五)市场运行调节处(市场秩序处、“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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