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航空处
参与拟订全市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参与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对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和重大航空任务的实施;负责全市航空产业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交通战备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订全市国防交通工作规定;负责本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和国防交通建设;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编制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全市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运力的动员和征用;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管道等系统的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地方和军队在交通、通信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承办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4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副处长(主任)22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3名(含工会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人武部部长1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
五、其他事项
(一)江苏省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江苏省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承担市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1.江苏省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市路政支队)
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点行业管理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运输治理,标志标线管理,以及公路服务与应急工作。
2.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支队、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市机动车技术管理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内河港口管理处)
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市内河港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负责全市运政稽查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场站的规划,负责道路运输场站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交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