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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财务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机关部门预决算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贷、利用外资的有关财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费征管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承担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和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综合计划处

  参与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内河)、民用机场、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干线公路、干线航道、内河港口、主枢纽专项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拟订干线公路、干线航道、内河港口、主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民用机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养护、行业管理经费年度投资计划;承担交通建设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后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不含铁路、江海)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六)经济技术处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外向型经济和地区经济协作与交流活动。

  (七)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平安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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